2020-03-20Vistas:415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武陟县兴武50WM分散式风电多能互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武陟县兴武50WM分散式风电多能互补项目
建设地点:武陟县大虹桥乡、北郭乡、三阳乡等境内
建设单位:武陟县兴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20台单机容量为250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MW,配套建设一座110kv的升压站、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集电线路等设施。
项目投资:52723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建设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噪声、环境空气、生态环境等;运营期主要为:风电运行噪声、固体废物、光影等。
施工期
(1)环境空气
根据《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19]25号)、《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拟采取措施如下:严格落实各类工地周边设置围挡、土方和散碎物料全部覆盖、出场车辆全部冲洗干净、主要场区及道路全部硬化、渣土等车辆全部密闭运输、拆除工程和土方工程全部湿法作业、施工工地配置喷淋和雾炮、裸露黄土绿化或硬化“八个百分之百”。经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有效减轻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施工的完成,这些影响也将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卫生间采用临时防渗旱厕,对粪便水定期清运综合利用。
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修配、汽车保养和冲洗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泥土、砂石和油污。施工期工程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工艺。设置隔油沉淀池1座,沉淀和隔除含油废水中的泥沙和浮油,后接清水池1座,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或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施工完成后沉淀池覆土掩埋植被恢复。
经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施工废水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综合考虑施工噪声的危害及其特点,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居民等敏感目标的不良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使用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加强沟通。
(4)固体废物
本工程土石方主要为场内施工道路、风电机组安装场地、风电机组基础、集电线路的开挖回填等,项目产生的挖方及表土,在暂未利用前,应临时堆放在空地上,全密闭覆盖,避免扬尘的产生及水土流失。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定点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得任意堆放和丢弃,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
生活污水
风电场自身运行不产生污、废水,对水环境无影响。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运营期常驻值班人员5人,生活污水日产生量为0.4m3(146m3/a)。生活污水拟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不外排。
废气
升压站内职工食堂采用液化石油气为能源,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可以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1604-201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要求。
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力发电机的发动机、齿轮箱发出的机械噪声和旋转叶片切割空气所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项目风力发电机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对风电机噪声进行控制,同时采取提高加工工艺和安装精度,使齿轮和轴承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等来减少风电机噪声源强。
经预测,当距离风电机大于320m后,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而本项目环境敏感点均在风电机组320m以外,因此风电机组周边村庄等环境敏感点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为升压站值班人员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后送往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
危险废物包括升压站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泄漏油、风机和齿轮检修产生废润滑油和废抹布、风电机组和升压站产生的废电池,各类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废电池类别,性质不冲突,可以堆存在同一个危废暂存间内。而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危险废物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豫环文[2012]18号)要求设置。
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措施主要包括:
施工前先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及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基础开挖裸露面及安装场地裸露地面进行临时防尘网覆盖,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整治后对周边进行覆土绿化、占用耕地的进行覆土复耕。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风机基础和堤沟开挖应避开大风天气和雨天,并尽快进行土方回填,从而降低土壤受风蚀和水蚀的影响程度以及由此带来的对植被的破坏。
企业应当制定复耕措施,明确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的面积、位置、现状,明确复耕复耕工作的责任和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根据当地粮食生产的季节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恢复耕种措施等。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将项目建设对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
光影影响
风电机组叶轮转动造成的光影可能使人感觉不适。治理措施:提出合理的光影防护距离,在光影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点。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所在地具有一定的风力发电开发价值,交通较为便利,厂址选择合理。项目工艺先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工程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当地环境的意见和建议;②项目投产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③对项目建设及其环保工作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武陟县兴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杰波
联系电话:18625561545
通讯地址:郑州市管城区东明路御玺大厦B座1116室
六、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春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15638538082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84号院2号楼66号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建设有意见、建议,可于公示期间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以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至郑州市管城区东明路御玺大厦B座1116室。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将公众意见表发至电子邮箱190424453@qq.com内,或邮寄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84号院2号楼66号。
武陟县兴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9日